
7月13日下午,十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十堰市大气办”)召开城区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约谈会。因5月—6月连续两月空气质量考核排名Ⅱ类区倒数第一,大川镇被工作约谈。
在5月份、6月份乡镇街道空气质量考核通报中发现,大川镇5月份空气质量PM2.5排名靠后、PM10指标排名最后,PM2.5、PM10指标同比变化均排名倒数;6月份空气质量PM2.5指标排名最后、同比变化排名倒数,PM10指标及同比变化均排名最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与Ⅱ类区其他乡镇(街道)相比存在明显差距,造成环境空气质量不佳的主要原因为:领导重视不够,存在“自然条件良好”等侥幸心理,没有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没有经常性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向下传导压力不足;对辖区内重点项目工程监管力度不大,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部分建设项目降尘抑尘措施不到——路面积尘清理不及时,车辆动力起尘,带泥上路;部分道路路面破损,车辆过往起尘严重等。
会议要求:大川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制度措施等各方面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对辖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迅速扭转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最差的不利局面。此次约谈后如整改不力,空气质量考核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一,将直接移交纪律(监委)严肃问责。其他乡镇(街道)要以此为鉴,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促进辖区空气质量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为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我市从2019年1月开始,对中心城区行政区域内18个乡镇(街办、开发区、自然保护区)空气环境质量分两类区域考核,并分开排名。其中Ⅰ类区13个、Ⅱ类区5个。考核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PM10、PM2.5、优良天数比例3项指标排名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
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市大气办牵头,委托第三方巡查机构对重点工作进行巡查,考核结果每月通报。对连续两次月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大气办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年度考核结果由市大气办向各地各部门通报,在市主要媒体公布,并交由辖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对考核对象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