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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金量满满!湖北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干货”20条正式出台

时间:2021-07-16 07:28    来源:湖北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我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干货”20条出台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胡诚、刘浩、实习生李名)降低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率,搭建供需平台集中开展原材料议价,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我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大礼包”来了!7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0条”)新闻发布会,围绕降低经营成本、原材料成本、融资成本及中小微企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发布了20项具有含金量的具体举措。

“20条”降成本举措对标国内一流地区好的做法,坚持“小口切入”,从中小微企业个性化、常态化、长期化需要出发,结合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制定。

围绕降低经营成本,“20条”在推进转供电改革,降低失业、工伤等保险费率,执行制度性减税,降低交通运输、宽带、民航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少涉企保证金等方面出台了8项措施。目前,《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事项从23项减至12项,下调了有关标准,使我省成为全国涉企保证金最少省份之一。

降低原材料成本方面,“20条”提出搭建供需平台集中开展议价、加强砂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2项措施。围绕降低融资成本,我省配套了5项措施,包括加强对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融资支持,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等。为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保障,“20条”包括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开展“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专项活动、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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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干货”,含金量满满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天纵 通讯员 胡诚 刘浩 实习生 李名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7月15日,我省出台《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0条”),打响了新一轮助企降本增效的“发令枪”。

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

运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体现。如何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20条”提出,推进“政采贷”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据省财政厅介绍,为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实行市场化融资,该厅已印发了《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融资限额内应贷尽贷。按照“薄本保利、让利于企”的思路,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不附带其他任何条件。

截至6月底,全省已累计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753笔,参与融资合同金额24亿元,实际完成贷款16.9亿元,惠及中小企业694家。

在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上,省财政厅将积极指导各预算单位加快实施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要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在此范围之外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需预留该部分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中小企业网费再降10%

中小微企业是保市场主体的重要对象、保就业的重要力量、疫后重振的重要支撑。为切实解决好市场主体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我省将在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上下功夫。

6月29日,省经信厅联合省财政厅发布了新版《湖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取消了政府采购招标保证金等11项收费项目,由原来的23项减少至12项,降低了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2项收费标准。

下一步,我省将把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纳入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确保目录清单事项减到位,投标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征收标准降到位。同时,大力推广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增强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

降低宽带和专线费用上,我省将推动通信管理部门将降费工作目标纳入通信企业绩效考核,确保“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今年平均再降费10%”的要求落实到位。

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上,我省将结合16条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实施,分产业链、分区域开展供需对接,支持中小微企业集中开展议价,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水平,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和价格波动风险。

深化企业服务上,我省将组织开展走访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建设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中小微企业诉求响应系统,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进一步保护好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重拳整治转供电违规收费

当前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清理转供电收费上呼声比较强烈。

据相关部门初步统计,全省目前有转供电主体9431个,其中涉及写字楼357个、产业园区1005个、商业综合体2232个。经过3年多的清理规范,仍有少数转供电主体高于政府定价违规收取电费,有些地方仍存在监管执法不深不严不实等问题。

为此,省市场监管局将按照“20条”要求,进一步严格动态台账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内所有转供电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同时,运用好“转供电费码”平台,对所有转供电主体的收费信息要联网,实行在线监控,精准监管执法。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超出政府对应目录销售电价、价外加价、捆绑搭车收费,以及不自查、不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等,发现一起,坚决依法查处一起,并纳入信用公示平台,相关案件向社会公示。

此外,我省将进一步畅通“12315”举报电话和其他投诉渠道,完善转供电收费公示制度,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费用和向被转供电用户收取的费用等信息,必须严格规范向终端用户公示、接受监督,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四张清单”为办贷提速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活水不能少。按照“20条”要求,人行武汉分行将推动金融机构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效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为进一步减少小微企业贷款办理环节、申请材料数量和办理时间。今年年初,人行武汉分行在全省建立了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四张清单”(贷款授权、授信、受理回告和尽职免责清单)金融服务机制。

目前,省级层面23家主要银行机构及17个市州327家银行及网点已完成“四张清单”的公示工作。截至5月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5213.5亿元,同比增长27.2%,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4.3个百分点。5月份,全省新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83%,较年初下降0.17个百分点。

此外,我省正在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专项行动,力争每年推动解决1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人行武汉分行也正在加紧研究“楚天贷款码”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便利度。

应收账款是中小微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人行武汉分行将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票据、仓单、存货等动产质押融资。今年上半年,全省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融资1520笔、金额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2%和4.6%。

同时,人行武汉分行还将指导金融机构与产业链核心企业合作,创新产品服务,优化信贷流程。如,交通银行与黄石东贝合作,累计支持产业链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373笔、3.6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降低了15%以上。

发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方面,目前省级以及黄石、宜昌、十堰、荆门、随州5个地方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已上线运行,累计支持政府采购中标中小微企业线上信用融资65笔,金额6522万元。

人行武汉分行表示,下一步,该行将持续推动产业链核心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和业务开展,全面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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