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十堰城区一小时查处共享单车违法行为38起,九成是因为…

时间:2021-06-29 19:32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万香伟 孟权 报道:6月29日15时—16时,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联合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对辖区内共享单车违法情况进行查处。当日,共查处共享单车违法行为38起,暂扣共享单车33辆。

当日15时,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民警与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来到人民路与江苏路交界处设点检查。当日15时20分,两名年轻女孩共同驾驶一辆青桔共享单车被拦下。交警部门对其违法载人的行为处以50元的罚款,综合执法人员将其驾驶的共享单车扣留,并对两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宣传教育。

15时33分,一男子驾驶一辆未上牌的美团共享单车从人民公园方向向三堰方向行驶,交警当场将其拦下,要求其锁车后换成具有牌照的共享单车,综合执法人员则对未上牌的共享单车进行暂扣。

“我骑行的时候也没注意看没上牌,现在知道了。”被拦下的男子告诉记者,今后骑行共享单车时会首先观察车辆是否有牌,如果没牌将不会骑行。

15时48分,执勤交警发现两名小伙子共同驾驶一辆美团共享单车,车辆后方的小伙子看到即将被交警拦下,竟然在车辆还在完全停下时下车,差点摔倒。针对两人的行为,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共享单车则被综合执法人员暂扣。

据统计,当日共查处共享单车违法行为38起,有33起是因为共享单车未上牌或车牌损坏导致的违法行为。交警、五堰街办综合执法中心现场联系了美团、哈啰及青桔共享单车企业,要求三家企业立即到场接受处理。

共享单车企业相关人员到场后,交警、综合执法人员告知企业要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未上牌的车辆禁止投放,车牌损坏的共享单车要及时修复,并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立即整改。

(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