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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这些是重点!

时间:2021-06-18 15:02    来源:新华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为指导各地有效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日前下发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指南,对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及有关要求进行梳理,以指导各地能够 “严、实、细、快、准”开展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达到“全面查、盯着改、加强管、保安全”的效果。

大排查重点对象:纳入2021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重点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利用单位;涉重金属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学校和科研院所);灰渣坝、在用尾矿库、砂坝等企业;化工园区。

大排查重点内容:排查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与环评、验收文件是否一致;环境应急预案是否修订更新并备案,近一年来是否开展了应急演练等;环境安全生产自查开展情况。

废水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类污染物单独收集、预处理情况;含油废水、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含放射性物质废水收集、处理、排放情况;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情况;雨污分流情况,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情况;生产废水收集情况,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药剂管理和使用情况,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水污染事故应急准备情况(应急池建设、应急物资储备)。

废气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工艺废气和燃烧废气收集处理情况、废气处理药剂管理情况;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情况。

固废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规范化建设和现场管理情况(以灰渣坝、在用尾矿库、砂坝等为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分类贮存、防挥发防逸散、规范处置情况;危险废物规范转移情况;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存储、转移、处置等情况。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