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私运输液化气罐,普通货车成“移动炸弹”,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时间:2021-06-18 11:52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罗伟 通讯员 陈浩然 杨艳来 报道:普通货车,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竟敢偷运液化气瓶。近日,两辆这样的货车,就被查了个正着,一个被罚3万元,一个面临着3万元罚款的处罚。

6月15日,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茅箭区黑龙江路巡查时,发现一辆普通货车载有装满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在路上行驶。经询问,该车驾驶员蔡某,受货主李某委托,从西坪一厂区将20瓶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运送至柯家垭准备报废处理,约定200元运费。车行驶至黑龙江路某路段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经核查,该车装载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有18支满载液化石油气,且气瓶均超期未检验。驾驶员蔡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该车也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现场将车辆暂扣,并移交市燃气热力管理办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蔡某面临着3万元罚款的处罚。

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袁作伟告诉记者,6月2日,在白浪西路柯家垭某路段,他们同样查处一辆无道路运输证、无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轻型普通货车。该车擅自拉运6支满载液化气的钢瓶回房县土城。被查获后,车辆当场被执法人员暂扣,驾驶员被处以3万元罚款,该案也依法移交市燃气热力管理办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了全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班,全员上阵,集中力量整治“两客一危一货”、“百吨王”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筑保障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 责任编辑:封荣娟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