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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开展文明规范养狗、流浪狗收容整治行动

时间:2021-05-31 08:16    来源:水都网微信  字体:  打印  播报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犬的人越来越多,遛狗不拴绳、随地便溺、犬吠扰民、流浪犬伤人等现象也随之增多,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公共安全,也破坏了城市环境。

5月28日下午,丹江口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均州派出民警们在城区多条道路进行巡查,突击开展文明规范养狗、流浪狗收容整治行动。

记者跟随采访时看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均州派出所民警们携带捕犬工具,在城区车站路、沙陀营路、大坝一路、丹赵路、大坝公园以及部分群众反映密切的小区进行流浪狗、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整治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在车站路、大坝二路等路段,部分沿街商铺店主放任宠物狗在门口人行道上乱窜、随地大小便,还有犬身上既没有牵绳,身边也不见主人,这给不少过往市民带来恐慌。

记者注意到,绝大多数的市民能够文明遛狗,也有少数没有系狗绳遛狗的市民在民警进行《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后连忙认错,表态以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遛狗牵绳、文明养犬。

在均州派出所,也陆续有市民前来咨询养犬登记证办理事宜。

据了解,《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公安机关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五种处罚情形是:不办理养犬登记证;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在机关、学校、医疗机构、集体宿舍等不宜养犬区域养犬或携犬进入;以及其他不文明养犬的。针对出台的《条例》关于文明养犬登记管理等问题,我市也积极研究制定了犬类登记管理具体办法,全力推进和落实此项规定。

为严格落实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丹江口市公安机关将继续组织人员开展不文明养犬的集中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遛犬不拴绳、犬便不清理等违规养犬行为进行处罚,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居民文明养犬意识,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为五城连创工作添砖加瓦。

( 责任编辑:徐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