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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优化房地产行业营商环境有“办”法系列报道三:

推进房屋交易“一窗办”

时间:2021-05-28 14:53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特约记者 王丽 报道:为进一步缩减环节、缩短时限、优化流程、精简资料,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动积极推进“一窗受理”服务,让办事群众只进一次门,排一次队,取一次号即可办完所有业务。

据介绍,群众办理房屋交易业务需提前准备门牌证、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到场);属委托代理的受托人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办理过程中先往导询台整理资料发号,随后到“一窗受理”窗口叫号,待合同网签、采相拍照、交易确认完成后,即可进行税务征收,开具税票,最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

目前,张湾区、茅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印发了“一窗受理”业务规范。值得注意的是,三区“一窗受理”业务中,有“三办四不办”。即“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交易确认及撤销”,“存量房赠与确认及撤销”,“单位买卖房屋合同网签、单位卖给个人交易确认及撤销”三项业务可办理;有两类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即集体土地个人自建房不能办理,当事人需到不动产服务窗口咨询;有需要办理资金监管业务的,当事人需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广大市民如还有对房屋交易、税费、不动产登记其他疑问的,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详细咨询。

1、十堰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19—8611737;

2、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719--8616787;

3、十堰市税务局咨询电话:0719--8113122。

( 责任编辑:王堂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