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吴忠斌 特约记者 张君 报道: 因未赶上通村公交车,郧阳区大柳乡村民黄某某竟驾车追上公交车,拳打司机朱某眼部。5月21日,经郧阳警方裁决,依法给予黄某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经查,5月3日早上7时许,郧阳区大柳乡余粮村3组村民黄某某因未乘坐上朱某驾驶的通村公交车,遂借来摩托车追上公交车,并将公交车拦停。黄某某上车后,突然向朱某面部猛击一拳,致使朱某面部受伤。经司法鉴定,朱某面部软组织挫伤为轻微伤。
5月21日,经郧阳区公安分局裁决,依法给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黄某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现均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