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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人民检察院释法说理彰显司法“温度”

时间:2021-05-26 08:48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王静雯 报道:日前,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头条号收到市民陈某发出的一条私信,称其母亲被同行恶意殴打,自己为保护母亲,将对方打成轻伤,案子已经移送到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关注一下案件进程。负责运营头条号的干警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了相关情况,并给出回复:检察机关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

经查,2020年6月27日,陈、杨两家因琐事发生矛盾和肢体冲突,陈某的母亲年龄较大,看到母亲被打,陈某遂拳击杨某面部,致其左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陈某的母亲和被害人杨某的妻子在一条街上做买卖,一直有些小摩擦。同行竞争在所难免,但为了抢生意,一时意气就大打出手,那只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公开透明,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21年3月29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参与听证。

鉴于陈某犯罪情节较轻,在承办检察官法理情三方面释法说理下,陈某认真悔悟,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杨某全部损失,共计48000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承办检察官认为可以对其从宽处理。与会人员也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以及处理意见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对陈某拟相对不起诉。

“请在座的各位对我进行监督,我一定会珍惜机会,痛改前非,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听证会上陈某再次向杨某鞠躬道歉,两人握手言和。

“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时的不理智,让你们双方都付出了代价,希望你能谨记教训,不要再犯。”5月20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对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再次叮嘱陈某要遵守法律、遇事冷静、克制理智。

5月21日,陈某和父亲带着一面写着“秉公办事孚民望,执法如山立国威”的锦旗来到茅箭区人民检察院,送到承办检察官手中,对该院的真情服务、公正办案,耐心释法说理表示衷心感谢。

“案子办好了,你们的矛盾化解了,这是我们最大的成就感,再辛苦也值得。”收到锦旗后,承办检察官由衷地说。

( 责任编辑:徐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