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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文旅局发布温馨提示:清明踏青,争做文明旅游传播者

时间:2021-04-02 09:25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十堰晚报)记者 周仑 报道:为了营造安全、舒适、文明的旅游环境,市文旅局发布清明节假日旅游温馨提示,希望市民在清明踏青时,做到文明旅游。

清明假期,人流车流相对密集,驾车出游切勿疲劳驾驶。在景区就餐、购物时,要注意锁好车门,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在游览过程中,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逗留。不要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景点。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行为公约,争做文明旅游传播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公共秩序,文明排队,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拍照摄像遵守规定;对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不长时间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地风俗习惯。

祭祀踏青时,应注意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学习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等多样式、现代式的祭扫活动,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进行表达。

(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