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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逛街盗走他人挎包内现金 落网后称“喝多了”

时间:2021-04-01 15:14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夏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潘成涛 唐锐 报道:近日,一女子酒后逛街,至一服装店内购物时,发现衣架上挂有另一顾客的挎包,于是将挎包拿到试衣间,将包内2500多元现金盗走。“要不是酒喝多了,我还没有那个胆子。”落网后的女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3月13日14时许,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县城一市民报案称“我在服装店里买衣服时,挎包里的2500多元现金被人盗走。”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受害人陈述,当时在店内购物的人较多,当发现自己的挎包不见后,前前后后找了一圈,最后在试衣间里找到,但包内的钱已被盗走。

民警一边开展走访调查,一边调取店内视频进行研判。最终锁定盗窃嫌疑人系竹溪县水坪镇人夏某某(女、48岁)。26日,民警将夏某某抓获,夏某某对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夏某某交代,3月13日中午,她在县城一亲戚家吃饭,平时只能喝2两酒的她在席间喝了半斤白酒。随后来到服装店看衣服,发现衣架上有一个挎包,于是用衣架上的商品衣服将挎包裹住,带进试衣间,将包内2550元现金盗走,并将挎包丢在试衣间。

3月31日,夏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窃的现金已被追回并还给受害人。

民警提醒:市民购物时,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无论是试衣还是选货,都要看管好提包和随身物品,要将它们放在自己视线范围内;最好结伴购物,互相提醒照应;不要将包背于身后,应斜挎在胸前;警惕和远离那些往人多处挤而不买东西,专盯顾客口袋、提包并贴靠、碰撞顾客的人。

( 责任编辑:刘箫君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