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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问政|个人可以缴纳公积金吗?公租房如何申请?回复来了

时间:2021-03-31 07:40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问:个人可以缴纳公积金吗?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关于开户问题,现将相关政策解释如下:个人属于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个人和虚拟单位各10%)。月缴存基数按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确定,月缴存基数要符合当年年审文件相关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所需资料:1、身份证;2、劳动合同;3、近6个月工资收入银行流水;4、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个体工商户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所需资料:1、身份证;2、工商营业执照;3、近6个月收入银行流水;4、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自由职业者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所需资料:1、身份证;2、户口本(本地自由职业者提供);居住证(外地自由职业者提供);3、近6个月收入银行流水;4、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上述要求提供的近六个月的银行账户流水,其银行账户月末余额必须不低于缴存基数,可同时提供多个本人银行账户合并计算月末余额。

若您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咨询。

问:重庆路到林荫大道2号线路段新铺设路面无交通标识,车辆行驶不规范,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市公安局回复:重庆路路面二次敷设尚未完成,等道路正式峻工交付,相关交通安全设施都会统一跟进施划、安装,包括斑马线、掉头点、电子交安设施等。

问:职工医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每月上账多少钱?

市医保局回复:目前市城区执行的市城区参加职工医保不满40周岁的在职职工,其个人账户按其缴费基数的3.3%(含个人缴纳的2%)计入;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其缴费基数的3.8%(含个人缴纳的2%)计入;退休人员(含已办理一次性清算人员)个人账户按其上年度退休金的4.3%计入。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但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问:公租房如何申请?

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回复:三类人群可申请我市城区公租房,即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城区家庭在所在社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用人单位申请。申请表可在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我们:8110851。

问:我的社会保障卡丢失了,请问该如何补办?

市社会保险局回复: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十堰市北京路市民服务中心大厅B60-63号窗口办理即可,或者拨打12333人工服务热线。查询开户卡的银行,可携带身份证到相应的银行办理。社保卡业务咨询电话0719-8465560。

问:为什么十堰城区台湾路不通公交车?

市城市公交集团回复:由于台湾路道路两旁经常停放社会车辆,道路狭窄,公交车无法正常通行,暂不具备公交通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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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