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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问政|想帮父亲申报慢性病补助咋办理?相关单位回复

时间:2021-03-12 08:43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问:我有郧阳区职工医保,在武汉药房购买奥西替尼如何报销?

市医保局回复:根据《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 》(十医保发[2020]49号)的相关规定:“参保患者异地购买特殊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后 (办理异地安置的除外),再按市内定点门诊或药店购药报销标准享受相应的待遇。”你或家人可备齐相关资料(包括患者特殊药品使用审批表,购药发票,购药处方,明细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到郧阳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地址:郧阳区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1楼医保窗口)办理报销业务。咨询电话:0719-7227010。

问:我家住郧西县观音镇县沟村,想帮父亲申报慢性病补助,怎么办理?

郧西县回复:根据你反映的慢性病申报实际情况,分二类。一是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办理归口单位县医保局,对象不分是否是贫困户,必须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所需资料有医保门诊慢性病申报表、病情证明、出院小结、佐证该疾病的检查报告、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照片自行交县人民医院慢性病管理科(原妇幼保健院5楼),申报时间为每年10-11月,一年一次,报销比例70%。二是“三类人群”慢性病办理归口县民政局,对象是非贫困户、必须参加了城乡居民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理所需资料有三类人群慢性病申报表、专科医院的病情证明、出院小结、佐证该疾病的检查报告、住院结算票据和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照片各2份,由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民政办签字盖章后自行交郧西县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系统11号窗口,申报时间为每季度一次,主要病种有精神病、终末期肾病 (尿毒症)、疑似尘肺病共3种,报销比例80%,精神病患者限定透析或取药两种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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