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务 党建 视频 图片 社区 评论 旅游 电商
客户端 微博 微信 抖音 数字报

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街头景观花卉屡遭贼手 爱花也要讲文明

时间:2021-03-09 09:02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毛巾厂桥两侧护栏的花卉被盗挖,留下的土坑。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韩玉砚 报道:城区不少公共场所摆放、种植有景观花卉,为市民创造了良好的休闲游憩环境。昨日,记者走访发现,一些花草竟被人顺手牵羊连根挖走,使景观遭到破坏。市园林花卉研究所呼吁市民停止侵占行为,有购花需求可联系该所。律师表示,盗窃公共场所的花木数量大、价值高,或持续时间长,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打击、处罚。

调查:

一座桥30多株花被偷走

连日来,多位市民向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毛巾厂桥护栏两侧放置的花卉,不断遭遇贼手,实在大煞风景。

新建的毛巾厂桥是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示范段)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美化沿线景观,桥两边设置了花箱,种植有茶花、西洋鹃等多种花卉,营造出了多彩的园林景观,让人赏心悦目。

3月7日,记者来到毛巾厂桥,只见一些花草消失不见,只留下或浅或深的土坑。记者观察发现,有些花卉直接被连根拔走,有些则是用小铲、铁锨之类的工具挖走。粗略估算,桥两侧花箱内超过30株花卉被挖走。

“这些花卉,现在正是开放的季节,隔三差五就有人来偷。”在毛巾厂桥附近做生意的商户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几次看到,有市民或趁夜色拿着袋子来偷花,或骑电动车拔走一两株……

随后,记者又来到北京路、人民路,看到这些路段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花卉、绿植被破坏现象。采访过程中,不少过路市民纷纷对偷花的行为进行谴责。

回应:

希望市民“手下留情”

“我们的工作人员也反映,经常会遇到花卉被盗挖、破坏的现象。”十堰市园林花卉研究所生产负责人武萍告诉记者,为此,园林部门采取了相应措施,但效果不尽如人意。

“我们加强了夜间和日间的巡查,对盗花的市民进行劝阻。但因为一般的盗花属轻微违法行为,工作人员经常面临劝阻无效的尴尬。”武萍说,曾有工作人员在巡查时逮到一名“偷花贼”,面对劝导,对方若无其事。

武萍表示,目前,园林部门已经制作了一批警示牌,将分别设置在显眼处,提醒市民爱花也要守住文明底线,还鲜花于道路,把美丽留给大家。

考虑到很多市民希望用花卉美化家庭环境,该所位于东风八亩地的花卉生产基地面对市民销售,市民可拨打电话8658063进行咨询。

记者在该所花卉生产基地看到,大棚内种植有海棠、夕阳鹃、花叶蔓等多种花卉。“一年四季都有不同花卉种植,只要市民有需要,哪怕一两盆都可以销售。”基地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网友:

这种陋习应当根除

记者留意到,公共场所花卉被盗挖的现象,在网络也引起了热议。3月5日,网友“生死时速”在秦楚论坛“民意直通车”发帖,反映毛巾厂桥花卉被盗挖,不少网友回帖对此进行批评。

有网友认为,偷拿街头花草的行为,虽然看上去事情不算大,却是一种必须根除的陋习。

还有网友认为,制止偷花光靠苦口婆心的劝导还不够。“他们是明目张胆来拔的,主管部门应对偷花者进行处罚,必要时进行曝光。”

湖北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志表示,盗窃公共场所的花木,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如果偷盗的数量大、价值高,或者持续时间长,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打击、处罚。

同时,记者留意到,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有 “禁止占用、破坏保护山体和公共绿地”“在市、县(市、区)建成区内,不得毁绿种菜,不得折树枝、摘花果”等规定。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