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
1月22日 郧阳十堰办事处革命委员会成立。
1月23日 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成立,各县亦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革委会”为临时权力机构,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各级各单位亦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原各级“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中止。
2月 郧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机关由郧县城关迁入十堰柳林沟。
3月1日 黄龙滩公路大桥建成通车。
3月23日 吴家沟水厂(今十堰市区第一个自来水厂)开工建设,次年10月10日试送水。
7月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国务院、中央文革小组下发《关于停止武斗、收缴枪支的布告》,境内各级收缴被群众组织抢走的枪支弹药,武斗恶风基本刹住。
9月24日 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第二汽车制造厂革命委员会。
10月1日 丹江口水电站第一台水轮机组开始发电。
11月21日 国务院第一机械工业部(简称一机部)军管会通知:11月19日,国家建委军管会传达周恩来总理指示:“二汽厂址可以确定在湖北省郧县十堰地区进行建设。”
11月 东风轮胎厂在土门汤湾动工兴建。
本年,郧阳地区所属的各机关、单位先后迁往十堰区(今张湾、茅箭区)。
本年起,全区各级革委会组织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即清理“混入革命队伍”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以及有贪污盗窃、生活作风等各种问题的人,造成多起冤假错案。各地以各种形式大搞对毛泽东主席的个人崇拜,大跳“忠字舞”、唱“忠字歌”、刷红色标语,搞“红海洋”,形成风潮。全区执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安排3万多名(至70年代)本地和外地城市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劳动锻炼;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机关、学校、医院、街道、生产大队,开展“斗、批、改”;分批选派2824名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到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参观学习,各县农村开展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中心的“农业学大寨”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