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生态环保目标任务、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协调、精准施策、克难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荣获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集体、全市投资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十堰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全市2020年度新闻外宣和信息发布工作先进单位等殊荣。
2020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开展了九方面工作: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实现全域达标;加强大气污染管控,空气质量达同期最好水平;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污染风险有效防控;严格生态环境监管,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落实疫情防控职责,守住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丰富创新环境宣教形式,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
通过努力,2020年十堰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呈现六大亮点:
一是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实现全达标。全市3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100%,水质符合Ⅰ~Ⅲ类的断面占比94.6%;神定河、泗河水质稳定消除劣Ⅴ类,达到Ⅳ类,五河治理取得决定性成效。
二是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达标率94.8%,同比上升9.3%,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前三。PM10平均浓度54μg/m3,同比下降20%,PM2.5平均浓度33μg/m3,同比下降16.5%,均达到省定目标,同时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我市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年份。
三是生态文明创建再创佳绩。竹溪县成功创建成为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丹江口市成功创建成为第四批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房县成功创成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我局荣获十堰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四是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闻令而动,不畏艰险,挺身而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战役,确保了医疗垃圾和医疗废水及时安全收运处置,我局被市委组织部授予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涌现了赵勇等一批省市抗疫先进典型。
五是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深入推进环保“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环评审批和环境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强化企业政策、资金支持,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市人大专项评议中排名市直单位第二位。
六是环保垂管改革深入推进。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挂牌成立,市级监测机构“三定”方案印发实施,县市区分局人员身份审定和上划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