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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获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

时间:2021-02-08 15:47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2月7日,2020年度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揭晓,我市在全省各市州中位居第2名,荣获优胜单位。据悉,这是我市连续第7年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评优胜单位,其中4次位居全省各市州第一名,1次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我市聚焦消劣攻坚抓落实、聚焦重点领域抓落实、聚焦风险管控抓落实、聚焦问题整改抓落实、聚焦绿色创建抓落实、聚焦制度创新抓落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神定河、泗河成功消劣,达到IV类;完成退耕还湿1.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100余平方公里,规模养殖场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9.24%,推进45个河流生态修复项目和755个小微水体治理;对全市1183个耕地土壤和418个农产品采样分析,完成245个重点行业企业和尾矿库用地调查;87个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84个,搬迁改造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402个入河排污口,完成73座尾矿库治理任务,上岸拆解531艘退捕渔船,分类处置6433艘“三无”船舶,实现汉江十堰段全域禁捕;全市累计创成生态乡镇123个、生态村1482个,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丹江口市、竹溪县分获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深化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颁布实施《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地方法规等 。

通过努力,十堰水气土环境质量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100%,水质显著改善,五河治理取得决定性胜利。十堰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达标率94.8%,PM10平均浓度54μg/m3,PM2.5平均浓度33μg/m3,为我市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十堰城区以及10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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