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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永学活动报道集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2021年1月13日在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21-01-14 07:32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师永学作工作报告 (记者 陶德斌 摄

2020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扣市委的中心工作,紧扣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紧扣人民群众的需求,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议题61项,审议法规草案3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8项,通过有关法规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4项,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36件,对政府部门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13项,全面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更加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要工作安排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坚持人大常委会党组、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学习制度,不断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的理解把握,不断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指引、注入精神动力。

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始终保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坚决执行市委决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一年来,常委会党组先后就制定立法规划和监督计划、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等重要工作,向市委专题请示报告13次,有力保证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在正确轨道上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注重发挥党组在常委会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全方位、多层次警示教育,坚决整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决贯彻市委人事安排决定。人大常委会去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次,实现了行使任免权与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相统一。

二、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主动担当、迅速行动,加开两次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议和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议,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县市区及相关企业检查督导、走访服务230多次,帮助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突出问题,向市委提交调研督导报告15篇,出色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全市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动员代表参加疫情防控、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监督,推动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卫生基础能力更加扎实,预防为主的防控屏障更加牢靠,为疫情防控十堰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作出了积极贡献。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实现根本性转变,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本届履职以来首次专项工作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16家被评议部门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城区开展区域调研,收集问题及有关诉求85类548件,核查问题线索60多个,全面掌握我市营商环境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召开评议大会,集中听取审议16家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测评排名。专项工作评议的开展,推动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分别减少72%和50%以上,企业登记网办率95%以上,审批管理系统实时共享率、正确率居全省第一,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达到了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群众满意的效果。

助力市委重点工作落实。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督促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入开展“户户走到”,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脱贫攻坚质量更高成色更足,经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聚焦“创文”重点工作,组织常委会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双报到”630多人次,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助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针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上的重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主动对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争取更多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重大项目纳入省和国家布局,确保我市“十四五”规划与国家、省规划有效衔接。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围绕专用车产业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督促加大政策扶持、金融服务和研发投入,引导重点专用车企业做专做强,努力成为行业标杆。着眼打造国内知名文化旅游康养高地,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规划设计、项目争取和宣传推介,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着力推动产业强市再上新台阶。

三、更加务实开展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推进文明行为立法。文明社会的形成,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持。人大常委会认真制定《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违规养犬、高空抛物、乱穿马路、毁绿种菜等不文明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以立法引领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提升,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该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为我市以全国地级市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摘得“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独特自然资源立法。制定完成《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一审《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推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加强对恐龙地质遗迹和绿松石资源的保护、研究与利用,切实解决特定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修改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流程,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全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法规及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审查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5件、县级人大常委会决议2件,配合完成5部国家法律和15部省级法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工作。

四、更加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支持促进预算管理提质增效。对计划和预决算、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过程监督,探索建立重大财政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支出、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审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发挥好财政资金保障作用和使用效益,督促审计发现的38个问题全面整改。对市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促进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推动县市区政府全面建立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快完善市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为实现预算收支的横向联通比对夯实了基础。

支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连续6年听取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紧盯20个点位114个突出环境问题,推动限时整改、对标销号;督办环保投诉举报和信访2757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着眼山体保护和绿色发展,先后两次对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完成城区人工造林19.5万亩,治理裸露山体71.5万平方米,防治松材线虫病97万亩,法院、检察院依法起诉、审判破坏山体违法犯罪15件29人,打击了破坏山体犯罪行为,中心城区山体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支持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开展监督,政府即将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着力破解我市民办教育发展难题,促进民办教育办出质量、办出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部门汇聚更多资源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提升养老机构发展水平,让更多老年人享有高质量、有尊严的晚年生活。听取审议近三年来中心城区重点市政工程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政府部门统筹做好城市规划,严格施工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努力为市民群众打造宜居宜业宜旅的幸福家园。深入了解民族乡村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推动全面落实加快民族乡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壮大特色产业,发展民生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支持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以依法行政为中心,组织开展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两院”上半年工作、全市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和一审案件上诉情况的报告,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推动更好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和各项改革举措,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司法机关协调配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8件,转办督办32件次,促进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妥善解决。

五、更加主动强化服务保障,切实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与实效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把加强学习培训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工程,组织2期160名代表到上海、厦门参加履职能力培训,23名代表参加省人大专题培训,代表的政治意识、法律素养、履职能力得到加强。加强代表作风建设,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激励约束机制。深化拓展“双联”工作,推动市级领导干部、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市人大代表加强经常性联系,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双联”工作深入开展,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对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指导,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代表行动”,推动代表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72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彰显“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聚焦打好疫后重振经济发展战、民生保卫战、社会稳定战等主题,进村入户收集反映群众意见建议1240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赢得广泛赞誉。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程,完善代表建议分类交办、重点督办、跟踪督查等工作机制,明确136件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和重点建议督办清单,推动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专工委跟踪督办,着力提高意见建议的办成率。“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把办理落实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办理机制,建议办理质量和落实率不断提高,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要建议得到解决,全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六、更加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抓住能力建设不放松。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及机关各项制度58项,常委会党的建设和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及机关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以转变作风为主线,扎实开展“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帮带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演讲和征文比赛,积极营造主动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机关干部思想更加统一、作风更加务实,工作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

加强调查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完成疫情防控等调研课题66个,形成调研报告90多篇。围绕人大常委会重大议题、重要工作开展全媒体采访活动,多维度展示人大工作成效,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影响力;在主流媒体推送罗杰等1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抗疫先进事迹,讲好十堰故事,展现代表风采;在湖北日报、人民代表报、楚天主人等报刊杂志和湖北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发表理论调研等文章150多篇,用稿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凝聚全市人大工作合力。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主动争取工作支持,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4次、视察调研7次。树立全市人大“一盘棋”思想,坚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交流制度,强化对全市人大系统的调研指导、典型引导和培训辅导,协同开展好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凝聚人大工作合力,提升人大系统整体工作水平。

2021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为未来五年发展勾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我们要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谋划推动好新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谱写新时代十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上来,凝心聚力推动市委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创新。正确把握依法监督与全方位支持的关系,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好听取审议报告、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创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新途径和新做法,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积极主动行使决定权,及时作出决定决议。认真制定好《十堰市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积极推动在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建立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制度。

三、加强代表工作。深化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强化人大工作互动与交流,增强联系实效。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督办机制、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集体会商机制和分级负责制,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深入开展“代表行动”,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中彰显担当作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履职榜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提升代表素质。

四、加强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思想、组织、能力、作风等各方面建设,更好发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作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工作要求,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树立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以“五型”机关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人大机关综合能力,深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建好用好代表履职、预算联网监督、备案审查等信息平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更加注重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密切工作协同,进一步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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