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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永学活动报道集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明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

时间:2020-12-31 07:35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周亚晖 通讯员 易爽 报道:昨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勤、刘学华、佘立柱、曾勤,秘书长卢熹昌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东灵,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启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7人,实到3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彭军烈同志为十堰市出席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各项议题后,师永学强调,即将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做好工作报告起草等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会务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服从安排,通力协作、各尽其职,确保圆满完成会议任务。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作为推进市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切实履行职责,持续转变作风,进一步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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