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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建立信访查核结论反馈机制

时间:2020-12-21 18:00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刘永强

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如何为其澄清和正名?十堰市从建立完善信访查核结论反馈机制入手,对经查证确属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调查结果,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对恶语伤人、故意诬告、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同时,把诬告与正常举报区分开,对因情况不了解不全面或认识偏差,而导致的错告、举报失实行为,进行提醒教育,不作为诬告陷害处理。

对经查证确属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在举报件办结审签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取当面、电话、会议等方式反馈查核结论。视情况重点对三类关联对象进行反馈:一是向被举报对象反馈,采取干部“双向约谈”、任职谈话等方式反馈查核结论,让他们打消顾虑、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二是向被举报对象所在单位反馈,通过召开专题反馈会,或结合干部任职大会,向该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举报查核问题涉及人或其他需要告知的人员进行反馈,通过权威发声、以正视听,消除负面影响,凝聚向上能量;三是向实名举报对象反馈,采取劝阻、批评或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其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力。

通过建立信访查核结论反馈机制,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给敢担当、善作为、不谋私的干部撑腰鼓劲,不仅激发了谋事创业热情,更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部普遍反映,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之家,有家规、也有温暖,敢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劲头更足了。

(作者单位:十堰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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