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通讯员 王诗君 报道:日前,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批涉劳动争议案件。通过法官的反复劝说和调解,涉案公司代理人当场转账,8名工人共收到经济补偿金10.7万元。
2018年12月,茅箭区一房地产公司因单位内部股权变更等事宜,导致部分员工工资无法发放。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员工陈某某等人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该院第一时间快立、快审,判决涉案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返还原告一个月工资。今年8月,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该涉案房地产公司仍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11月,陈某某等8人向茅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不久,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第一时间向涉案房地产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等额财产。
执行法官电话告知该房地产公司,法院已依法冻结等额财产,若不主动履行,法院将依法进行划扣,会在银行留下征信记录,将对该公司今后大额贷款业务造成影响。在多次电话联系沟通后,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召集该公司代理人及陈某某等8名工人进行最终沟通,涉案公司现场转账10.7万元。
据了解,茅箭区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共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5次,执行到位1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