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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纪委监委严治党员干部酒驾

时间:2020-12-10 11:39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张新炜 徐文 报道:“因为酒驾,不仅自己受到党纪处分,还给教师队伍蒙了羞……”近日,受到党纪处分的郧西县观音镇某小学教师王某说到。今年以来,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郧西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对公安机关移交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依纪依法严查快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酒驾醉驾。截至目前,已有24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经过组织教育,我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今后将坚决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该县土门镇一名因酒驾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在检讨书里写道。

“酒后驾车行为触犯法律,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我们将加大普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切实规范干部行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抱有侥幸心理、依旧我行我素,触碰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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