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王琪 报道:“我们小区前物业公司2018年就退出小区了,水电却一直不移交给新物业公司,我们没地方交水费,前天停了一天水。”2日,家住擂鼓台巷尚林苑小区的黄女士(化姓)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此事,她希望前物业公司能将水电管理权移交给新物业公司,让居民正常用水。记者随后采访到尚林苑小区现物业公司负责人张翠红和前物业公司负责人郭辉,了解其中来龙去脉。
前物业公司与居民矛盾过多退出小区
据了解,2018年5月,尚林苑小区前物业公司张贴公告,表示即将退出该小区。紧接着,居民在所属社区擂鼓台社区的帮助下,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黄女士告诉记者,前物业公司退出的起因是小区开发商上调停车费,部分业主有意见不交物业费,并跟物业公司产生矛盾。
“前物业公司从我们住进来就在管理小区,大多数居民对他们的服务不满意,停车费上涨只是一个诱因。”黄女士表示,停车费上调后,许多居民将车停在路边,导致车辆难进难出。
前物业公司退出后,擂鼓台社区安排工作人员维持小区正常运转。两个月后,社区面向全社会招聘物业公司,最后决定让旁边春华新苑小区的物业公司(十堰志旺物业公司)先代为管理。
新物业公司进入却管不了居民用水用电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尚林苑小区,现物业公司负责人张翠红告诉记者:“我们到现在都没跟业主签订服务协议,主要原因是原物业公司不将小区水电管理权移交给我们,老物业公司现在只收电费不收水费。”
张翠红介绍,他们进入小区后,水费都是由他们上门抄表,代收后交给老物业公司,老物业公司再交到水务公司。这样一来,小区内的水损和公共区域用水都在居民所交水费之外,而老物业公司以小区总水表数来收取水费,中间的差额都需要现物业公司垫付。
“我们现在是代管尚林苑小区,只收每户5角钱/平方米的管理费,每天安排工作人员打扫卫生,负责小区的安保工作,为什么让我们承担水费差额?”张翠红拿出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收缴水费明细,记者看到,现物业公司共给老物业公司交了106457元水费,而收取居民的水费为77336.8元。
除此之外,现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后与开发商协商停车费问题,开发商表示最低每年3600元,而居民能接受的最高费用是每年3000元。此间因停车问题,尚林苑小区居民与春华新苑小区居民矛盾频发。现物业公司只能与尚林苑小区居民协商,让他们先给开发商交3600元,他们补给业主600元。“现在尚林苑小区有20余户居民租用地下停车位,每一户我们每年都给他们补了600元,并不收取他们服务费。”张翠红说道。
张翠红表示,因水电问题,他们与老物业公司沟通数次始终无果。2019年,他们准备退出该小区,但小区居民希望他们留下,他们才支撑至今。
小区两期住宅区共用水电,无法移交
随后,记者联系上老物业公司负责人郭辉,他说:“尚林苑小区共有两期住宅区,我们只是从一期退出,二期我们仍在管理。水电管理不是我们不移交,而是两期住宅区共用水电,如果要将两期住宅区的水电分开,只能重新接管道、安装变压器,花费巨大。”
黄女士告诉记者,因水费差额较大,新物业公司无力承担,从今年4月起不再收取居民的水费。“前天小区突然停水,物业公司说因为欠了水务公司3个月水费。我们去老物业公司交水费,他们也不收。”
对此,郭辉表示,他们已退出尚林苑一期小区,不会再直接收取居民的水费。
擂鼓台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我们两年间协调了数次。前天停水后,我们又邀请水务公司、房管局、两个物业公司负责人召开了协调会。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一个小区不论几期,都属于同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内不能有两个物业公司。目前这种情况,只能让两个物业公司中的一个退出,将两期住宅区都交给同一个物业公司管理。针对居民无处交水费的问题,我们在会上也提出让新物业公司先代收水费给老物业公司,确保居民正常用水。后续我们会持续与两个物业公司沟通,争取尽早解决此事。”
经社区协调,昨起,尚林苑小区新物业公司开始代收居民的水费,收齐后交给前物业公司,但新物业公司不再承担小区其他水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