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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防止返贫巩固脱贫监测机制

时间:2020-11-25 11:33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师利龙

核心提要 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8个县 (市、区)摘帽、456个贫困村出列、83.02万贫困人口脱贫,剩余1646户3841人达到脱贫标准。但受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因素影响,部分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巩固脱贫的监测机制,确保全市农村贫困人口高质量稳定脱贫。

着力控风险,在防止返贫监测上下功夫

坚定不移做好防止返贫精准监测,为防控风险、采取措施提供第一时间“预警”。

实时跟踪,第一时间发现。坚持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持续深入开展户户走到工作,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逐户建立民情台账、记好民情日记,做到底数清、动态明。同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走访。

入户核查,第一时间研判。对生活困难的贫困户或非贫困户,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要组织专班,对产业失败、洪涝灾害、重大疾病等返贫因素坚持一户一核查、一事一核查,根据返贫因素风险程度、影响大小以及可持续性情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及时干预,第一时间预警。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 “两类对象”管理,逐户研究确定进一步帮扶措施。对存在返贫因素的贫困户,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户且符合认定标准的,及时确定帮扶干部,推动帮扶措施和扶持政策落实落细。

着力提质量,在巩固脱贫成果上下功夫

巩固脱贫成果的核心是提高脱贫质量。要强化产业、设施、资金等脱贫支撑,确保贫困人口高质量稳定脱贫。

建立综合支持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对贫困人口、已脱贫人口、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在产业发展、创业就业、综合保障、防贫保险和社会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构建全方位、差异化、精准化支持体系。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兜底保障。整合发改、教育、民政、人社、农业农村、经信、卫健、住建、水利和湖泊、残联等部门资源,统筹低保救助、特困救助、就业补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打好政策“组合拳”,建立防止返贫的联防联控机制,着重解决好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在按照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差额核定补差金额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机制保障。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完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农企融合共赢发展模式,将农民特别是贫困家庭劳动力安排到产业组织中,将脱贫户、边缘户、农户聚集在产业链上,带动他们参与融合发展,实现稳定增收。

着力强帮扶,在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防范风险、巩固脱贫的根本措施就是强化帮扶,完善工作机制。

从严从实落实“四个不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坚持一户一策,扶上马、送一程,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被脱贫”“数字脱贫”现象。

坚定不移强化驻村帮扶。强化帮扶责任落实,稳定驻村帮扶工作队伍,进一步巩固驻村帮扶、包户帮扶“两个全覆盖”成果。准确研判和把握贫困户需求,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帮扶,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的方法,强化帮扶手段,确保稳定增收脱贫。

广泛持续引导社会参与。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农村投资建厂、创办扶贫车间,引导农民自发成立专业合作社、创办扶贫作坊,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扶贫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参与贫困治理的渠道。坚持向农村选派科技特派员、产业指导员,提供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现场指导,促进农村产业发展。鼓励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扩大消费扶贫成效。

着力补短板,在促进均衡发展上下功夫

提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将优质教育资源向贫困农村倾斜,缩小城乡差距,斩断贫困代际传递链。进一步推进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县、乡、村公共医疗网络和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医疗水平,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满足农业灌溉和生产需求。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完善农村交通网络,降低农村生产生活成本。加速农村体育文化设施配套,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方位推进文明农村、美丽农村、幸福农村建设。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在基本解决“搬得出”问题的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配套完善易迁安置点公共设施,切实解决贫困群众搬迁后“吃菜难、吃肉难”和农具无处堆放等问题。以特色种养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为主,引进市场主体,新建特色产业基地,在安置点配套1个以上扶贫产业;通过扶贫车间(作坊)吸纳、劳务输出带动、公益岗位安置等多种途径,实现搬迁群众每户有1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

完善和强化农村社会治理。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措施,加强农村党支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场所建设等,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创新农村协商议事形式,利用“院场会”形式讲政策、消怨气、解难题、增感情。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发挥村级党组织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组织保障作用。

(作者单位: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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