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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作案!十堰一男子外出游玩时河边电鱼 遇警方当场制止

时间:2020-11-20 15:55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记者 罗伟 通讯员 王晓雪 报道:在西沟乡游玩时发现河里有鱼,李某就想用车上带着的电鱼设备电鱼,不料鱼还没有电到,就遇到了村里巡逻的驻村辅警当场制止。

11月17日早上9时许,家住茅箭区的李某和朋友驾车到西沟乡游玩,二人行驶至黄土村4组何家院时,见河水清澈并有许多鱼游来游去,李某便想到了车上放有自己用150A的电瓶、升压器、电鱼杆、电鱼网组装好的一套电鱼设备,于是想用电鱼设备在河里电鱼,就在李某拿上电鱼设备准备下河电鱼时,被正在巡逻的驻村辅警发现并及时进行了制止。驻村辅警立即将此事汇报给值班民警,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对李某进行了询问并告知其用电捕鱼是违法行为,李某后悔不已,“我知道自己错了!当时就是想试试自己组装的设备是不是真的可以电到鱼,万幸我还没开始就被你们发现并制止了。”目前,花果派出所已将李某及电捕鱼设备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电捕鱼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和人身安全都有极大危害。电捕鱼不分种类大小,直接造成许多鱼种的数量减少,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可以电倒一头牛,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电鱼不仅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电鱼时的电流会对从事电鱼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经改造的电鱼工具有时甚至达到瞬间几千伏的高压,导致人员伤亡。被电击的鱼食用后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电击后鱼的味道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对人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电鱼”危害之大,社会公众应爱鱼护鱼、保护自然纯净水域,共同反对“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鱼行为。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