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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⑥装修噪声污染最高可罚1000元

时间:2020-11-16 08:28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吴忠斌 报道:“楼上每天一大早就开始装修,刺耳的声音吵得我们无法休息……”相信很多市民都遭遇过装修噪音的困扰。特别是一些新小区,一部分业主已经入住,一部分业主才开始装修,甚至有些还在夜晚装修,让人很是烦恼。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装修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单位和个人都要受罚。

现象:装修噪音时常扰民

“每天早上7点不到就开始装修,让人根本没法休息!”近日,市民钱先生抱怨,他家附近有两幢居民楼正在装修,装修工人每天一大早就开工,巨大的噪音吵得居民无法休息。

家住六堰某小区的李女士最近也很烦恼,她家楼下住户装修的敲打声、电钻声吵得她和孩子不得安宁。“孩子有午睡的习惯,但是最近几天楼下装修割线槽的声音持续不停,真是让人无法忍受。”

由于同一小区买房入住的时间不同,也就造成装修时间不同,和李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周末邻居装修扰民的抱怨最多,其次是在午休时间。

不少市民表示,大家都是邻居,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也不想把关系弄僵。装修是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所以一般情况都只是提醒对方在早晨、中午、晚上最好不要施工。

记者了解到,因装修噪音太大,影响邻居休息,双方发生冲突的也有。

2017年2月19日中午,市民王先生在五堰给人做装修时,隔壁的住户刘女士过来要求他停止装修,因为她家小孩要午休。考虑到施工进度不能耽误,王先生未予理会。半小时后,刘女士从自家阳台翻进来,再次要求王先生停工,两人随后发生激烈争吵,冲突中王先生眼睛受伤。

《条例》规定:

装修造成噪声污染,最高可罚1000元

日常生活中,常因邻里装修不遵守物业管理人或者居(村)民委员会限制作业时间的具体规定而产生纠纷。

对此,《条例》规定,单位、个人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应当文明施工,遵守物业管理人或者居(村)民委员会限制作业时间的具体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否则,由物业管理人或者居(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短评

装修扰民 违法必究

■吴忠斌

享受安静生活,是市民最基本的权利。虽然个人装修无可厚非,但作为装修主体的业主和工人一定要充分考虑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不仅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更应在灰尘比较多或喷漆味比较大的时候,尽量提醒周边邻居把窗户关紧再施工,并且提前告知楼上楼下的邻居做好准备,避免严重影响大家的日常生活。

《条例》为装修施工者明确了行为规范,以及违规操作将受到的处罚,无疑为解决装修噪音扰民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在此想说的是,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希望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及时劝阻、制止违规装修者。公安机关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最终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治理好装修噪音扰民这个顽疾,携手打造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系列报道: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⑥装修噪声污染最高可罚1000元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⑤毁绿种菜最高可罚2000元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④禁烟场所吸烟最高罚200元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③广场舞扰民最高可罚500元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②高空抛物制止不力可处万元罚款

《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解读①遛狗不牵绳最高罚1000元

( 责任编辑:曹婧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