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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凝聚发展动能 十堰16家单位负责人揭短亮丑

时间:2020-10-22 10:22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大会。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组成员依次对16个被评议部门作调研报告,一针见血指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6家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并明确了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摘要编发。

市财政局:着力优化工作流程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认为,市财政局存在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系统不全面、支持产业发展统筹兼顾不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财政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不够,“双千”工作中服务企业的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财政引导银行服务企业的力度不够。截至2019年底,全市享受相关政策的仅有705家中小企业,政策覆盖率较低。

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工作力度不够,基金规模偏小,受惠企业不多。目前在我市落地产业基金仅有三只子基金,基金规模8.7亿元,基金业务数量与规模,与我市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存在差距。

履行监管责任不够,国有资产存在“闲置”现象,国有资产收益存在流失隐患;在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上成效不够明显,中介机构过多过滥,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入库的28家造价评审机构业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导致部分项目评审质量不高。

市财政局局长陈洪海表示,将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迅速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尽快补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短板。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全面梳理中央、省、市财政惠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和基层;管好用好资金,强化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集中力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重点企业。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联合税务部门,全力派发好政策红包,推进涉企收费目录常态化公开,严禁违规收费。

促进财政金融结合,破解融资难题。加快政府性基金设立工作,增加基金规模,壮大基金实力,积极参与省级设立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与环保等行业,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深化应急周转金“融通”服务;妥善做好银行协调对接工作,扩大银行联办范围,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加强财政政策宣传,做好跟踪服务。对包联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惠企政策措施精准落地。

做好财政规章制度的“废、立、改”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事程序。

人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加强融资环境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认为,人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在抓好金融政策传导、开展对商业银行的督促指导、推动融资环境建设及提供服务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宣传不到位。金融知识社会普及度不够高,政策传导方式不够灵活;银企间信息渠道不畅,小微企业对新出台的金融优惠政策了解不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了解不多。

发挥对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监督指导作用不够,推进商业银行运用央行再贴现政策工具力度不够;打造便利可得的融资服务环境效果不明显,贷款门槛高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没有 “应延尽延”,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运用率偏低, “政采贷”工作推进缓慢。

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的金融服务不优。退税工作效率不高,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滞后,征信服务与公众需求存在差距。

人行十堰市中心支行行长陈万和表示,将坚持“五个导向”,把工作做实。

坚持政治导向。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发挥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牵头协同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渡过难关。

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精准进行整改,重点围绕创优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优化退税退费流程;加强金融支持政策宣传力度,解决信息不对称、不畅通问题;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创新的推进力度,优化制度设计,提高企业获贷率。

坚持目标导向。继续组织开展 “金融特别行”和“金融稳保百千万”活动,推动各银行抓住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向下寻找贷款客户,扩大有效信贷投放。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党中央对湖北一揽子支持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服务部署的落实,组织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重点领域、薄弱领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对接的融资支持。

坚持落实导向。充分运用执法检查、综合评价、行长约谈等手段,加大对商业银行落实金融政策、政策工具的督导制度,坚决做到执行政策不折不扣、不搞变通、不放空炮。

市行政审批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认为,市行政审批局存在部分业务、服务不适应,审批事项及要件整合优化不够,大数据建设缓慢、县市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审批服务时效有差距。 “只跑一次,一事联办、通办”未实现,资料繁琐、重复提交,便利度不够高;联动配合不够,信息不共享、交叉管理、多头管理、重复审批的情况依然存在;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对审批政策把握不准。

服务体系不完善。部分县市政务服务大厅面积小、环境差,功能不全、事项不集中、信息化程度不高; “应尽未进”现象仍然存在,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审批窗口未入驻。

改革攻坚力度不够。区域统一评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缓慢,中介收费过高问题依然存在,土地验收、不动产办理仍然是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审管联动协同落实不到位。

大数据建设推进缓慢。信息共享渠道不畅,专业人才缺乏,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如何 “网办”宣传指导不够。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陈瑛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整改。

持续深化 “放管服”改革。加快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人社等办理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压减办事环节,精简审批流程;创新 “互联网+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数据录入率、准确率;升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打造市县乡村四级帮办代办服务队伍。

深入推动 “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加快市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步伐,实现线上线下办件进一步汇集,事项流程进一步简化,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持续推进 “标准地+告知承诺” “先建后验+告知承诺” “区域评估” “多规合一”等改革措施,加快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一张表单”整个申报材料改革。

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动监管机制。出台市级公共资源教育联动监管管理办法,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加大县市区乡镇 (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力度,推进乡镇 (街道)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基层群众家门口办事。

市经信局:持续优化企业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认为,市经信局在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服务指导行业企业做大做强上缺乏主动性、系统性,在协调解决市场主体问题上信心不足、力度不够。

工业经济引领、调度不够。对工业发展缺乏规划、引导和调控高度,对产业发展方向、路径、趋势研究不足,企业发展跟风上、同质化、简单化现象较多;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行业发展及存在的问题系统调研不足,成果转化不多。

项目服务力度不够。项目引进及转型升级目标不够明确,缺乏计划、举措及考核机制,统筹推进招商引资、以商引商、新建、改扩建项目发展不到位,部分科室缺乏主动服务、超期谋划意识。

主动服务企业力度不够。协调解决企业问题信心不足、力度不够,对企业的指导不到位,对行业短板缺乏应对措施。

要素保障不够。企业集中反映,在人力资源、资金、水电气方面保障欠缺,企业周边环境治理不到位。

市经信局副局长刘军表示,市经信局将自觉接受监督,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提高履职能力。建立企业诉求首办负责制,做到企业诉求处理不过夜;开展政策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应用能力。

以政策引领为突破,改善工业格局。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一揽子”政策,加快兑现落实各级扶持政策,推动出台更多产业政策;强化项目谋划,通过招商引进、培育壮大、技术改造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夯实政策争取和规划编制的基础。

以信息保障为支撑,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保障力,增强政务公开数据有效性,稳步推进工业制造智能化。

以“双百”行动为契机,稳步提升创新水平。扩充“双百”范围,丰富“双百”行动内涵,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加强企业家培育和中小企业培优扶强工作,引领全市工业发展。

以“双千”工作为载体,持续优化企业服务。强化干部包联、部门协调,精准解决企业具体困难,推动惠企政策充分落实;引导企业协作,规范内部竞争,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查职能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对立结案等环节的监督力度、拓展延伸监督深度和广度、提高服务企业质效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不及时、不全面;落实 “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不够,不捕、不诉权的行使不够大胆;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意识不够、主动性不强,落实 “一对一”包联企业工作不到位;部分包联干部对惠企政策了解不深不透、工作方法单一,对包联企业的问题只转办、无督办。

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对涉企案件介入不及时,对公安机关办案、对法院执行案件监督力度不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对虚假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不够。

检察服务质效不优,法律宣传与企业期盼有明显差距,服务便民的质效较低,服务体制机制不健全,对基层院的指导不够。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武表示,坚决整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查摆的不足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立足办案努力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贯彻落实市“26条”、新 “鄂检十条”,以办案为支撑,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和效果;将精干力量向肩负优化营商环境职责的部门倾斜,重大案件全市统一调配力量;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业务部门和基层院年度考核。

强化督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均衡发展。坚持每月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坚持天天抓、天天问、天天督、天天促,各业务部门和专班结合业务实际强力推进。

提高涉案企业不捕、不诉率。依法大胆行使不捕、不诉权,对所有涉企案件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坚决变更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积极开展涉企案件公开审查。

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加强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办理、跟踪、回复。推动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提升干警释法说理意识、能力和水平;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长期受而不办、办而无果、一转了之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市税务局: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认为,市税务局存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税务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差距,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不全面,基层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不浓。

办税服务改革创新有待深化。办税的便利化程度有待提高,一手房交易办税无法通过网上办理;对开发商代收税费的现象及相关信访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退税业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房产交易缴税手续简单、过程迅速,退税程序复杂、审批环节多。

沟通协调服务不够。协调解决企业在 “银税互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力度不够,同市直联席部门协调不够。

税收政策宣传仍需加强,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宣传深度广度不足;针对纳税人开展的政策培训和辅导少,对纳税人网上办税指导不多,部分办税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市税务局局长艾斌表示,市税务局将始终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

强化全员服务意识。持续开展 “三问一承诺心连心” “专题支部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以学凝聚服务共识、牢固服务意识,自觉践行 “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 “店小二”精神,坚决做到 “十必须十不准”。

提升办税人员素质技能。坚持晨会、晚课、周学、月训,适时举办窗口人员专题培训、专项辅导,全面提升办税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保障报税系统安全稳定。积极争取支持,调整更新办税硬件设施,升级软件系统,强化网络运维管理,及时排查网络故障,确保网络顺畅、系统高效运转。

提高退税便利度。坚持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密切与海关、人行等部门协作,进一步压缩退税时间,提高退税效率。

增强政策宣传针对性、精准度。建立税企政策信息集中发布机制,依托 “两微一端”、办税人学堂等平台,创新税收政策宣传手段方式,深入细致做好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为纳税人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政策服务。

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认为,市公安局存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政策落实有缺项、业务能力建设有短板、交通治理与服务有薄弱环节等问题。

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不够浓,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学习不够充分,为企业服务的 “店小二”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落实还有缺项,部分审批事项没有实施清单管理,公章刻制环节还没有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全程网办, “一村 (企)一警”工作推进不平衡。

沟通协调方面存在短板,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足,部分便民服务有待协调改进;业务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还有压减、改进空间,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效果不够理想,基层办案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交通治理与服务还存在薄弱环节,市内交通整治效果不佳,交管设施建设滞后,交管信息系统不能满足需要, “流动车管所”不能满足群众急需。

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新兵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忠诚履职尽责,为十堰提供更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通过改造升级,实现港澳台自助签注设备与财政专网对接,解决出入境签注收费网上缴费问题;积极向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汇报,共同推进电子印章项目建设,解决电子印章问题;向流动车管所开放摩托车车驾管业务员权限,解决 “流动车管所”办理摩托车车驾管业务问题;采取使用 “流动车管所”上笔记本电脑有线连接派出所或交警中队公安网的方式,解决 “流动车管所”网络不通的问题。

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方式,解决 “一企一警”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开展系列专项整治,确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采取教育整顿、自查整改、接受评议等方式,不断提升主动服务意识。

聚焦群众关注,努力破解交通拥堵难题。在现有道路资源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的现代交通管理理念,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大胆实践,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堵点等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提升综合执法监管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评议调研组认为,市市场监管局在机构改革后,存在新机制、新体系亟待构建,队伍业务水平与新要求不适应,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抽检薄弱,执法联动机构不完善等问题,有待加快改进。

机构职能融合不够,相关改革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机制、平台尚未完善,一线工作力量相较削弱;培育市场主体力度不够,缺乏主动服务企业的工作机制,对制定全国、省级标准的企业激励机制研究不够,审批服务上最多只跑一次未完全实现;市场监管存在盲区、弱区,特种设备监管有漏洞,危化品监管延伸不够,私人会所、未登记注册的家庭餐馆、食品加工小作坊、校园周边小摊贩监管不到位。

联动共管机制尚未形成。与相关部门缺乏联动,网络平台互联互通不畅,工作合力形成不够;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执法方式简单,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不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方孝春表示,市市场监管局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不断改进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减环节、压时限、优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 “松绑、鼓劲、助力、铺路”,让各类市场主体 “进得了、长得好、能发展、会壮大”;打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安全监管上做 “除法”,将不合格违法企业清理出局;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指导企业练好内功,当好企业 “娘家人”,全力协助落实纾困政策,引导企业化危为机、抢占新发展机遇。

提升综合执法、监管能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执法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构建专业化、网格化相结合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保持事中事后执法严管高压态势,加强联动执法,全面保障我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经营秩序安全稳定;打造廉洁务实的政务环境,规范机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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