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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3亿!十堰首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公诉

时间:2020-09-22 16:00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 文/记者 何利 特约记者 鲍欢 图/记者 张启国 通讯员 叶航 张勋 报道:建立投资网络平台,高息吸收公众资金,再向社会公众非法高利放贷,从中索取高额“服务费”和“保证金”,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恶意垒高借款金额,擅自过户或出售被害人房产,在此过程中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9月22日,由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某斌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十堰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

经查明,2008年,范某斌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成立湖北瑞泰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口口相传、建立投资网络平台等方式在社会上宣传,以月息1%—1.5%的收益为诱饵,吸引社会公众到该公司投入资金,并以月息1.2%-5%这一高于国家贷款利率的标准,向社会公众非法高利放贷,并从中收取高额的“服务费”和“保证金”,形成以范某斌为首,以陈某、沈某卉、杨某博、徐某怡为成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

2014年10月以来,为了拓展业务,范某斌建立并上线运营“0719无忧贷”网络平台,累计非法吸收217名投资人资金共计1.3亿余元,对外向346名借款入高利放货870余万元。

为确保及时收回放贷资金及高额利息,范某斌在公司内设立贷后催收部,先后安排祝某、封某带领催收部人员执行催收工作,采取言语威胁或纠缠、滋扰、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向从该公司借款后逾期未还的人员催收本金及利息或通过堵锁眼、换锁等方式强迫被害人离开其用于抵押的房产,并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借助诉讼、公证及软硬兼施“索债”等“套路贷”的方式,擅自过户或出售被害人房产,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公诉机关认为,以范某斌为首要分子,以高某、封某、祝某、卿某为重要成员,以张某、王某、耿某、吴某观、朱某波、张某瑞、叶某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实施诈骗、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也干扰、破坏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就本案是否系恶势力“套路贷”诈骗犯罪、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犯罪金额的认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据了解,另有6名与本案有关的被告也一同被审理。因本案涉及多起事实,案情重大复杂,法庭明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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