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董奇峰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十堰市公安局局长。
二、免去李东晖的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刘庆涛为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奇峰,男,1972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武穴人,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一、任命董奇峰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十堰市公安局局长。
二、免去李东晖的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刘庆涛为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奇峰,男,1972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武穴人,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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