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公告
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9月,对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现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单位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
二、评议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情况;
2、贯彻市委、市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和《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措施》(十发〔2020〕7号)文件精神情况;
3、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履行部门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效、减轻群众负担,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
4、解决营商环境中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的情况;
5、需要评议的相关工作。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按照专项工作评议范围、内容,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研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719-8665585
18772771665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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