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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查处114起!十堰大整治!开车做这件事将被处罚!

时间:2020-07-21 19:06    来源:十堰交警  字体:  打印  播报

原标题:3天查处114起!全市大整治!开车做这件事将被处罚!

当你开车在路上

一声声刺耳的鸣笛声“划破天际”

余音未消,鸣笛声又再响起

司机焦躁的情绪

从这声声鸣笛声中可见一斑

试想一下,

当你双手握着方向盘身心高度紧张之时

后面的车不停按喇叭“夺命”催促

“被鸣喇叭”的滋味谁听谁知道

如果你也曾遭遇“乱鸣喇叭”

下面小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禁乱鸣喇叭

为进一步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噪音污染,切实为中考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机动车噪声扰民行为,提升我市交通文明氛围,十堰交警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严查“乱鸣喇叭”违法。

2020年7月17日至26日

“乱鸣喇叭”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查处机动车在城区禁鸣区域违法鸣笛行为

城区禁止鸣笛范围:东起武当路五二交通岗、天津路东口、浙江路东口;西至方山路张湾区劳动就业局;北起汉江路夏家店环型岛、北京北路熊家湾立交桥;南至施洋路果茶厂。

重点路段

城区中考考点周边道路,鸣笛行为多发的路段,如人行横道前、红绿灯路口、车流量大且通行缓慢的路段和时段

7月17日-20日

“乱鸣喇叭”专项整治行动3日

十堰城区共查处乱鸣喇叭114起

控制好自己的小手手

千万不要乱鸣喇叭

当然,遇到紧急情况时

可以鸣喇叭示意

怎样使用喇叭才算是正确用法?

交警温馨提示

鸣喇叭示意也要有方式哦 

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从安全驾驶角度,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示、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灯光提示无效时,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而在非特殊情况下

“乱鸣喇叭”的行为

蜀黍可是要严查严处的哟

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7项: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的,处20元罚款

“乱鸣喇叭”整治行动

已安排上了!!!

赶紧奔走相告!!!

管住你手中的喇叭

让城市无声胜有声

( 责任编辑:李珊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