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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市开展妇幼保健“最美医师”摄影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0-07-15 08:21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为迎接2020年医师节的到来,展现新妇幼的风貌,宣传长期以来奋战在妇幼保健事业一线的医务人员,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全市开展妇幼保健“最美医师”摄影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热心关注市妇幼保健院发展的市民。

(2)全院所有干部职工。

二、大赛主题

(1)本次大赛旨在展示市妇幼保健院一院三区(三区指新院区、五堰院区、西院区)医生为妇女儿童热情服务、技术精湛的精神面貌。

(2)作品画面应该以新院区或西院区各科室门诊或者病区为背景,能够准确反映我院优良的环境条件,可选取一个医生或者一个医疗小组的工作场面进行拍摄。

三、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一律须为本人原创,鼓励用手机或单反相机拍摄,要求现场感强,要求画质清晰,符合比赛主题,内容真实。

(2)参赛作品提供像素不低于3MB的数码照片电子版即可,除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做合成、删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可为单幅或组照,配简短文字说明(文字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其中组照要有故事性、连续性,数量不超过3张。

(4)一经参赛,作者不能将参赛作品再用于其他用途,医院拥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的展览、宣传、使用等权利。

(5)拍摄作品时,作者应充分尊重并保护拍摄对象的人格尊严及隐私。否则,由此带来的影响由拍摄对象自行解决。

四、服务支持

(1)凡本次参赛作者到我院拍摄照片,均应提前与我院宣传科联系报备,联系电话:8663295。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全院干部职工都要热心为前来我院采风、拍摄的作者提供必要的场景支持。

五、作品的交付与评奖

(1)参赛作品请统一发至电子邮箱:19376106@qq.com;每人限交3幅照片,同时标明作者和联系方式。参赛截稿时间为8月15日。

(2)医院将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评选产生一、二、三等若干名,分别给予1000、800、500元奖励。

(3)优秀作品后期将在媒体集中展示。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