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通讯员 柳国生 报道: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9号)精神,在今年2月至6月已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期限的基础上,我市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底。此前全市已核减核免企业社会保险费58979.8万元。
此次享受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范围对象为我市全部中小微企业,险种范围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也参照执行。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2月至6月,我市人社、医保、财政、税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履其职,已对各类企业实施了减免5个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全市2至6月涉及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7460多家,共核减核免企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58979.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41560.38万元、失业保险费2329.49万元、工伤保险费1552.75万元、医疗保险费13537.18万元。另外,退返社会保险费3844.6万元;抵扣医疗保险费1076.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