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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大胆! 男子偷来一堆干果当街售卖 获刑十个月罚金2000元

时间:2020-06-11 10:02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报道: “花生100余斤、瓜子100余斤、核桃70余斤、电子秤一台……”这不是一份进货清单,而是警方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列下的被盗物品清单。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男子梁某到批发市场连续作案,偷来一堆干果及副食品后,拿到路边摆摊售卖,后被警方抓获。日前,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宣判。

44岁的梁某没有固定职业,去年年底,他发现火车站小商品批发市场附近销售副食品的摊位生意火爆,于是动起了歪心思。在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月13日之间,他先后6次来到火车站小商品批发市场附近的两家副食品批发商铺,盗窃庹某、杨某的瓜子等干果。

后经查明,梁某先后6次作案,从庹某处盗得100余斤花生、100余斤瓜子、70余斤核桃、5瓶迎宾郎酒和一台电子秤;从杨某处盗得30余斤花生、3斤多饼干。盗窃得手后,梁某拿着这些偷来的物品在附近摆摊售卖,最终获利865元。

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梁某是个惯偷。在这次案发前,他已经因为盗窃先后4次被判刑或者被公安机关拘留,另外还有一次因殴打他人被拘。今年1月15日,梁某被警方抓获后依法刑拘。随后,茅箭区检察院对梁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梁某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日前,茅箭区人民法院公布梁某一案的判决结果。梁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2000元。与此同时,法院还责令梁某退赔庹某、杨某相应的经济损失。

(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