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何利 报道:趁人不备溜门入户,撬开他人家中的衣柜抽屉,将里面的6万多元现金一卷而空。几天前,茅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这起盗窃案的被告人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作案男子刘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今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茅箭区一农贸市场内发生盗窃案。农贸市场商户李某家的房门被人打开,家中的衣柜抽屉被撬,里面存放的68400元现金被全部盗走。事发后,辖区警方立即介入调查。两天后的1月17日,嫌疑人刘某被警方抓获。
到案后,刘某很快承认了自己作案的全过程。刘某交代称,事发当日,他无意间发现了李某放在门口窗台上的房门钥匙,然后用钥匙打开李某的家门。在李某的家中“视察”一圈后,刘某撬开了李某卧室中一柜子的抽屉,将里面的现金系数偷走。被抓后,刘某将盗走且没来得及花掉的62503元还给了受害人李某。
对于李某的行为,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了公诉,建议法院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检察机关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刘某表示无异议。在经过审理后,茅箭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建议。
日前,茅箭区人民法院公布此案的判决结果。刘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与此同时,法院还责令刘某退赔李某损失58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