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吴忠斌 报道:按照市创文办、市城管执法委工作部署,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相关要求,市“门前三包”工作专班于5月25日至29日,对全市重点道路及产权单位 “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下发5月份第三期情况通报,10个存在问题单位被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汉江南路56号,寿康永乐便利店门前车辆乱停放,产权单位为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汉江中路76号,凯伦国际大酒店门口乱停车、地面散落烟蒂,产权单位为市人防办;公园路38号,十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门口有多处烟蒂,产权单位为十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朝阳北路3号,十堰市体育馆门前有多处烟蒂,产权单位为十堰市体育馆;人民北路36号,优味多门前有多处烟蒂、痰渍,产权单位为市气象局;人民中路75号,乔治费歇尔门口拖把杂物乱摆放,人民中路77号,太阳能燃气热水器配件总汇拖把、杂物乱摆放,产权单位为市实验中学;北京北路101号,市农业农村局门口有多处烟蒂,产权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白浪中路156号,精气神大药房门口电动车乱停放,产权单位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投公司;白浪中路158号,香阁里辣麻辣烫门口电动车乱停放,产权单位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解放南路38号,郧阳区应急管理局门前拖把乱晾晒,责任单位为郧阳区应急管理局。
《通报》要求,各区、市直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集中力量整改问题,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举措、压实责任,对权属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进行摸排自查,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确保“三包”责任区域内市容秩序干净、整洁、通畅。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市“门前三包”工作专班将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曝光。一个月内两次被通报的单位将被列入月度“门前三包”黄榜予以全市通报,一个月内三次被通报的将提请市创文办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