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瞿虎 报道: “鉴于你烧烤店多次出店经营,且经过我城管部门多次劝导,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情况,决定对你处于1000元的处罚。”27日,五堰街办城管执法大队对柳林沟老郧阳烧烤店多次出店经营,屡劝不听的违法行为处以顶格处罚。
近期,有多位市民多次投诉柳林沟老郧阳烧烤店和附近孙大圣烧烤店每晚11时后出店经营,干扰了居民正常休息。接到投诉后,五堰街办城管执法大队核实后对两家烧烤店下达限制整改通知,并明确禁止其出店经营。
次日,五堰街办城管大队再次接到市民对两家烧烤店出店经营的投诉。城管执法大队约谈两家烧烤店,明确告知其违法事实,并口头训诫。
23日至24日,又有市民投诉老郧阳烧烤店出店经营,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公共视频,证实市民投诉属实。
视频显示,孙大圣烧烤店已经没有出店经营,但老郧阳烧烤店仍然出店经营,在门外摆放了桌子,还有消费者正在就餐。
27日,城管执法大队再次约谈老郧阳烧烤店负责人,对其进行口头训诫,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严厉禁止再次出店经营。面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训诫,该店负责人表示认识到错误,今后一定不再出店经营。
鉴于老郧阳烧烤店多次出店经营,且屡劝不听的的违法行为已经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城管执法大队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对其处以1000元的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