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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两度因盗窃获罪 男子不思悔改再伸贼手被判拘役

时间:2020-05-06 10:49    来源:秦楚网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记者 何利 报道:曾因盗窃罪获刑,获刑后依然贼性不改,频频溜门入室实施盗窃。日前,张湾区人民法院再次对男子李某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今年48岁的李某是我市一工厂的车间工人,2012年1月,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罚金5000元;2014年1月,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管制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罚金1000元。然而接连两次的处罚,都没能让李某悔悟。去年8月,李某因为涉嫌盗窃罪,再次被警方监视居住并被检察机关起诉。

经查,2019年6月20日,李某在张湾区某工业园内的一间办公室里,盗得市民何某现金2700元;2019年7月15日,李某窜至张湾区某工业园内,溜进一间办公室盗走赵某钱包一个,将其中900元现金据为己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36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李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日前,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结果,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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