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郑华 邓华威 报道:27日上午,我市教育系统召开“突出不文明行为集中治理”专项行动部署会,对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人追责问责办法进一步明确。
会上,市教育局创文办负责人传达学习市创文办《关于在全市开展“突出不文明行为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丢烟头”“在禁烟区吸烟”“主次干道上的人行道乱停乱放”“养宠扰民、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不及时清理”“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戴口罩”6类“突出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对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人追责问责办法进一步明确。
凡涉及到被媒体曝光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加大问责力度,负面清单纳入当年文明单位考核范围;涉及到干部、师生被媒体曝光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对该校当年“文明校园”评选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