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 柳国生 报道:昨日,笔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全市人社部门全面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政策,截至3月底,已为4570多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减各类社会保险费,为企业减轻负担1.85亿元,力促企业轻装上阵、复工复产。
为全面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医保、财政、税务部门,结合十堰实际,先后出台《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明确减免政策的适用对象和减免内容、执行期限、减免社保费流程、已缴费用处理等具体落实措施。
截至3月底,全市人社部门已为4570多家符合减免社保费条件的企业,按政策规定核减各类社会保险费18546.07万元,其中核免企业养老保险费13014.87万元、失业保险费702.17万元、工伤保险费483.78万元,核减医疗保险费4345.25万元。另外,完成19户企业核减抵扣医疗保险费53.81万元。
对于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已缴的社会保险费,采取优先退费的方式进行处理。退费处理工作各社保经办机构正在落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