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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0-03-15 08:05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为全面落实我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助力复工复产,响应企业和群众登记服务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主的服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畅通咨询渠道

微信公众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十堰不动产

本地门户站:gtzy.shiyan.gov.cn

咨询电话:

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13307280272罗晓丽

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18942186668胡义云

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缴费、领取不动产证书(明)等服务“不见面办理”

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鄂汇办”、自助设备(自助查询机、自助领证机、自助缴费机),实行“网上办”、“自助办”的“不见面办理”服务模式。

三、开发企业、银行业务“外网申报”

涉及银行抵押(除在建工程抵押)、房地产企业登记业务,采取“外网申报、内网审核”的服务方式。申请人可通过银行、房地产企业不动产登记网点办理业务,暂停企业服务专区现场受理工作(除面签外),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受理、审核、登簿环节远程办结,不动产登记证书(明)免费邮寄送达或自取。

四、现场业务“预约办理”

原则上倡导“常规事,线上办;非急事,延后办;特殊事,预约办”。涉及紧急、特殊、重大等不动产登记业务,通过电话和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并提前做好网上资料预审,分时段从简从快现场办理,做到“一次办成、一次办好”。

微信公众号: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十堰不动产

预约电话:13307280272,罗晓丽

五、法院续查封业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的通知》(法〔2020〕53号)要求,涉及法院续查封登记,可先电话预约,并通过微信、QQ等方式传送协助执行文书和执行法官证件等电子资料予以受理,待疫情解除后补正相关协助执行材料,送达回证一并送达予以签收。外地法院可委托本地法院按上述模式办理。

六、有关安全要求

办事人员必须实行“健康码+体温测量+信息登记”通行,未做好防护、有发热(37.3°及以上)、咳嗽等症状以及与业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办事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提交材料后请在1米线外的等候区等待,待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并录入完毕后,再到窗口前履行签字、拍照等法定程序,避免长时间在窗口聚集。

具体复工时间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