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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发布《提醒告诫书》 严禁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时间:2020-01-24 09:19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周亚晖 通讯员 王波 报道:1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提醒告诫书》,严禁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提醒告诫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及 《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第二条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提醒告诫:严禁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持做到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

如经告诫仍不按规定执行的,该局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湖北省价格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23日起,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口罩 (非医用)、洗手液、消毒水、温度计等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整治。

( 责任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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