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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3天 押金难退 租车店称汽车油箱进水却拿不出证据

时间:2019-12-09 10:00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韩玉砚 通讯员 徐璠莉 报道:上个月,梁先生租车时支付了2000元押金,退车时租车店未提出异议,次日却以汽车油箱进水为由拒绝退押金。近日,茅箭区市场监管局二堰市场监管所介入后,租车店退还了押金。

11月11日,二堰市场监管所接到北京消费者梁先生的投诉,称其10月13日在十堰火车站附近一家便利租车店支付2000元押金租了一辆汽车,并于10月16日退还车辆。当时,租车店验收车辆合格。次日,店家却以汽车油箱进水为由,让他承担车辆维修费1908元,否则不退押金。

二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租车店在《还车验车单》中并未注明车辆存在异常,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油箱进水是消费者租车使用时造成。

执法人员介绍,租车店行为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

因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退还押金的期限,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在12月1日前退还梁先生所付押金2000元。逾期未退还,将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予以行政处罚。

记者昨日了解到,租车店已在11月30日退还梁先生2000元押金。

市场监管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租车时要签好租车合同和租车提车单、还车验车单。签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租车条款,查看承租车辆的保险及免赔额度,车辆出险后的责任要约,约定还车时间,退还租车押金限期等相关权利要约。

完善提车手续是驾乘安全保障,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外观,开盖检查主要部件,试驾体验车辆性能,如发现问题,一定要在提车单上注明;还车时要求商家签订还车验车单并保存,还车验车有问题时找第三方车辆维保部门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此外,保管好租车期间的费用凭证,还车时查询租车期间是否有违法记录。

( 责任编辑:宋梦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