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通讯员 李茂康 报道:11月11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未交强险、未年检、驾车时拨打接听电话”三种违法行为人程某处以罚款1369元,记5分之处罚。
11月1日15时许,程某(持A2驾驶证)驾驶一辆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且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京PW38**号小型汽车,行至郧漫路71KM路段处时,边驾车边拨打手机电话,被郧西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王生伟、刘佩等人在路检路查时当场查获。程某的行为已构成未交强险、未年检、驾车时拨打接听电话三种违法行为。
11日下午,郧西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程某处以应“交强险”保费559.50元的2倍,即罚款1119元;未年检罚款200元,记3分;驾车时拨打接听电话罚款50元,记2分系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