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通讯员 陈丽平 报道:城区一男子在帮一家公司销售房屋时,伪造该公司印章,之后又通过各种手段,“转走”五套房。最终,该男子被警方抓获。
2016年5月,朱某在某楼盘做销售期间,认识了一家公司老总郭先生(化姓)的朋友刘先生,得知该公司有30套房屋需要出售。朱某通过刘先生牵线,取得了郭先生的信任。随后,郭先生委托朱某代为销售这批房产。双方约定,郭先生公司只要收回1000万资金,多卖出的房款作为付给朱某的代理费。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协议。正是这份简单的协议,让朱某有了可趁之机。
朱某在为该公司代为销售商品房期间,私自找人伪造了该公司印章和财务专用印章,用在其出售的一套房屋销售合同和收款收据上,将钱款据为己有。之后,朱某凭着郭先生对他的信任,在没有收到任何定金的情况下,私自将另外3套房屋落户到熟人名下,又将一套正常交易的房屋定金据为己有。
2019年10月,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入户走访时,接到群众反映称购买的商品房因房产纠纷不能办理房产证,已经拖了几年。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购房合同上的公章系伪造,因此追查到朱某。10月28日,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对私吞售房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朱某因伪造公章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