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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5年骗走企业38万余元 茅箭警方及时破案全额追回赃款

时间:2019-09-25 09:59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宋建彬 通讯员 戈阳 报道:24日下午,在茅箭区公安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的返还仪式上,一企业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给办案民警以示感谢。由于警方及时破案并全额追赃,让该企业挽回了38万元的损失。

今年3月,城区某企业的工作人员范某来到茅箭分局报案称,该企业架设在市区一家酒店楼顶的电器设备用电量很高,经过监测,发现之前的电表疑似被人篡改,导致企业损失约38万元。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朝阳中队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并将案情逐级上报。

为查明案件事实,民警先后赴国家电网十堰分公司、中铁集团武汉电气化局十堰工作站等单位开展查证工作,最终历时6个月的走访调查、蹲守摸排,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王某等3人抓获。经审讯,3人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都是一时贪念惹的祸,我分的钱一分没花,我愿意全部还给他们。”面对审讯民警,涉案的其中一名嫌疑人李某后悔不已。2012年初,范某所在的企业欲在市区一家酒店的楼顶架设电器设备用于经营,但因该处没有供电公司直供电源,遂与居住在该大楼的酒店工作人员李某签订了用电协议,由李某个人向企业的电器设备供电,该企业则向李某按季度支付电费和一定数额的服务费。

就这样运行了将近一年,李某发现这是一个捞钱的好机会,便借机与电器设备维护单位的工作人员刘某、酒店的电工王某等3人密谋策划,一起篡改该企业每季度的用电度数。自2013年3月至2018年7月间,李某等3人以这种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该企业38万余元,随后3人按约定比例进行了分赃。

经过民警的法律宣讲和积极工作,李某、刘某、王某均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后悔不已,并积极退赃。

目前,李某、刘某、王某均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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