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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路边收到“山寨罚单” 城管:遇此情况市民可举报

时间:2019-08-28 10:01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与罚单高度相似的广告宣传单。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图/记者 杨建波

“还有这种广告?把广告做得像罚单一样,这样会不会有损交管部门的公信力,是否合法合规?” 有网友通过微博向十堰晚报、秦楚网全媒体反映最近遇到的新鲜事。

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广告单效仿罚单,虽然这种广告方式比较吸引眼球,但是让人反感。

停车收到“罚单” 车主一看是广告

据这位网友称,26日早上,他准备去凯旋大道金港商谷路边开车时,看到自己的车玻璃上贴了一张单子,开始以为是罚单,着实让他吓了一跳。他走到跟前一看,才发现是一家附近洗车店派发的广告宣传单。

记者注意到,这张单子上面的标题写着:十堰市公管交通汽车维修保养三大队公管交通汽车维修保养措施凭证,联系人一栏中写着“会过家”3个字,而车主本人签名一栏中写着“我不签”,下面还盖有十堰市公管交通汽车养护维修的公章。

在仔细阅读上面的其它文字后,记者发现这是一家附近洗车店开业期间优惠洗车的宣传单。“远远看去,极似交警贴的违停‘罚单’。”26日下午,记者在凯旋大道附近四方新城附近路段走访时,一些车主也告诉记者,他们这两天也收到了这种罚单式广告宣传单。

“商家为了挣钱,什么办法都能想出来。但这种方式是不是有违法之嫌呢?”和网友一样,现场的一些车主也认为这种方式有欠妥的地方。

罚单式广告惹人厌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广告宣传单模仿罚单,很多市民都曾在街头遇见过,不少洗车、楼盘、餐饮代金券等也曾做过罚单样式。业内人士称,目前市场竞争白热化,业务越来越难做,之所以想到这一招,是认定这是个法子吸引眼球。“简单的打折促销和优惠赠送等老套路已没什么新意了,营销手段也要不断推陈出新。”从事广告业务的小刘认为,商家没有恶意,只是用这种搞笑的方式跟大家轻松一下,达到广告宣传目的。

街头派发广告、门缝广告、汽车把手广告……人们对眼下花样各异的广告单早已是见怪不怪,但如今各种罚单式广告宣传单的出现,也让不少车主反感。王女士说,这种营销方式并没给她带来惊喜,更多的是惊吓,她认为短时间内给车主造成了恐慌。“这样的宣传广告目的很明确,一是强迫阅读,二是带些幽默感,让你有兴趣读下去。”徐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它很吸引眼球,但她并不欣赏这样的广告方式,“它比较‘强势’,容易让人反感。”车主杜先生说,这样的广告无论是内容还是发布方式都让人反感。“如果遇到下雨,广告褪色,颜色会染在车上,还让人误以为被罚款,太招人烦了。”

为此,专业人士表示,这种广告方式并不妥当。《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罚单式广告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同时,相关法规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罚单式广告从内容到形式模仿交管部门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会误导车主。

遇此情况市民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按照广告单上的电话,27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位于凯旋大道附近的这家洗车店的刘经理。刘经理告诉记者,这则广告确实是他们张贴的。他表示,这是一种宣传推广方式,因为马上洗车店要开业了,只是想用这种方法来引起车主们的关注。“方法比较另类,可能有点扰民,有人有看法也很正常。”他说,他在很多城市也看到了这样的广告,并不清楚这样做是否违法或违规。

随后,记者咨询律师得知,商家的行为涉嫌混淆视听,仿冒、变造国家公文,扰乱公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一经举报,将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在城市道路旁发现此类小广告可向城管部门投诉举报,在居民小区内发现的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办反映,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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