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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户遭遇转供电不合理加价

相关部门:正全面清理整顿,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

时间:2019-08-27 09:57    来源:十堰晚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韩玉砚 报道:今年7月1日起,十堰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调降到0.6907元/度(千瓦时)。记者日前走访发现,十堰市一些转供电房东、物业,在收取电费时存在乱加价现象,给商户经营带来压力。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分局表示,目前十堰市正在全面清理摸排转供电乱加价行为,市民遭遇电费加价收取可拨打12315投诉。

调查: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不是个例

为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自2018年4月以来,我省先后5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今年7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再次降低到0.6907元/度。

近日,在车城西路经营餐饮店的李先生(化姓),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房东向其收取电费时,存在乱加价现象。随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刚开始时每度电1.5元,后来跟房东协商多次,才降到目前的1.41元。”约3年前,刘先生在车城西路租房经营餐饮店。近期,他越来越为电费的事儿感到头疼。“这比相关部门今年7月规定的0.6907元/度高得太多。”

刘先生说:“夏天是用电高峰期,目前每个月电费支出都在两万元左右,让人感到力不从心。如果房东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电价收取电费,商户的经营压力会减轻很多……”

同时,刘先生在重庆路、车城路、江苏路经营的3家规模不同的餐饮酒店,每度电分别为0.8元、1.2元、1元,都比相关部门规定的目录电价高。“经营场所都是向房东或物业租的,用电价格都是对方说了算,我们经营者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刘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餐饮、酒店行业普遍存在由房东、物业代收电费现象,且收费标准都在1.2元/度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元/度。

原因:有些商户没有产权,供电难以抄表到户

当日,记者随刘先生找到房东周先生(化姓)再一次协商电价问题。

对电价问题,周先生的解释是:“供电公司装一个总表到我这里,我再供应给商户,中间的改造成本很高,光变压器就花费不菲。再加上供电过程中存在用电损耗,所以电费高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刘先生认为:“房东不应把这部分成本转嫁到租户身上。至于用电损耗,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有个明白账向租户公开。”

最终,双方协商在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结束。

“转供电这种情况很难避免。现在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几乎都是采取这种供电方式。”国网十堰供电公司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转供电主体例如商业综合体,往往是一个总电表直接对接供电部门,里面的商铺则由物业代为抄表和代收电费。

转供电存在公共分摊和损耗,如变损、线损等,导致转供电主体抄表时倾向于通过直接加价或按固定标准收取。

为什么供电公司不能直接抄表到户?该工作人员说,很多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都是租赁的房屋,往往没有产权手续,所以不能申报安装。

对那些提出改转供电为直供电的商户,拦在他们面前的是“改造费用谁来出”问题。“一是改造的条件很复杂,很多商户所处的区域为专供变压器,如果商户申请安装智能电表,需要自费申请、购买、安装变压器。二是改造需要整栋楼进行,一户两户提出没有可行性,而且还要得到物业的同意。”

部门:全面清理摸排转供电乱加价行为

记者采访获悉,相关主管部门已关注到转供电随意加价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分局局长李兴明表示,根据《2019年全省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转供电主体必须按政府公布的对应目录销售电价标准向一般工商户收取电费,超标准收费属违法行为。

对于正常电损,按《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供电区域“水电总分表之间的正常损耗,可纳入物业收费范围,供电损耗计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的7%”执行。

转供电区域的公共用电、配电设施运行维护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经供用电双方议价决定等法定程序,纳入物业收费管理。

今年7月,茅箭区市场监管局、张湾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召开清理规范转供电提醒告诫会,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及物业服务主体要对2018年4月1日、5月1日、9月1日3次降价以及2019年4月1日、7月1日两次降价执行情况逐次清理,确保每次执行到位。

提醒:遭遇电费加价收取可拨打12315投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凡转供电主体不执行目录电价,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李兴明表示,目前,我市正对转供电主体执行政府定价和清退情况开展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法查处,并将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湖北)”网站对外公示,实行联合惩戒,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工商户如发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收取电费超过目录电价标准的,可以拨打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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