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顾彤军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从即日起残疾人在十堰城区停车免收停车费。
为落实好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政策,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十堰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十堰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近日市发改委特下发残疾人停车免收停车费政策公告。
公告明确表示,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或肢残人驾驶的专用代步车辆,在停车场出示《残疾证》、《驾驶员证》、《车辆行驶证》,三证均为本人持有,即“三证合一”,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执行免费政策及其它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