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追溯实施
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19年1月1日以来多缴纳的税款(以下称“退税”)。由于一些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税事宜,具体名单详见秦楚网“公告启事”栏目。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相关退税手续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便于我们尽快为您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者,也请尽快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电话:0179-8887642
特此公告。
附件1:退税纳税人名单.xls
附件2:7.8新增44户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茅箭区税务局
2019年7月7日